用档案应诉国外反倾销
@@ 2002年1月,美国商务部根据美国国内轴承企业的反倾销申请,对我国253家轴承生产企业出口到美国市场的轴承征收高达17~246%的反倾销税.浙江新昌皮尔轴承有限公司是56家应诉企业之一.并被美国商务部列为现场核查对象.2002年2月份接受美国商务部立案后,浙江新昌皮尔轴承有限公司积极应诉,认真填写美国商务部的调查问卷,并准备了总数据量达130万个的应诉材料.10月1日,美国商务部根据调查问卷,初裁税率为2.39%.11月4日美国商务部派出三人组成的核查组对浙江新昌皮尔轴承有限公司进行了为期两个星期的现场核查,并将根据收集到的核查资料,计算出生产成本,于2003年4月1日正式公布最终裁定的反倾销税率.由于这次核查准备充分,材料翔实,浙江新昌皮尔轴承有限公司有望能够取得预期较低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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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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