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78X.2021.19.013
南京: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基础设施等五类专项资产的监管
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受托代理资产等五类资产,都是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设立的资产科目,这些资产或历史上从未入账,或记在其他会计科目下需要调整,管理基础不牢、情况复杂.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全面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江苏省南京市财政局先行先试,对公共基础设施等五类专项资产开展全面清查,在摸清资产实物量、维护量、价值量基础上,及时登记人账,出台制度规范,完善长效监管.
2021-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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