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78X.2020.18.020
推进专项债用作资本金项目的难点及政策建议
自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以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被允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同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提出允许更多领域的重大项目将专项债资金用作资本金.今年,为应对疫情,国务院决定按程序再提前下达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带动扩大有效投资.这些举措意在通过发挥专项债带动作用,完善项目资本金制度,降低基础设施短板领域投资门槛,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市场化融资优势,依法合规推进专项债券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从而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但在利用专项债作为资本金的项目推进过程中仍存在多重难点,带动市场化融资规模也有限.剖析其中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在当前面临疫情严峻、全球濒临再度经济衰退挑战的背景下,具有重要意义.
2020-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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