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78X.2018.16.031
农村土地经营权资本化的创新实践
近年来,农村土地经营权资本化创新方兴未艾,依托于农地入股、股份合作、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村土地信托等资本化手段,不仅提升了农村土地经营权作为重要生产资本的流动性,也极大地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的进程,对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地入股
农地入股是指农民将土地经营权作为生产资本的一种,转化为平台企业的股权,从而实现享受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效益的目的.2015年初,农业部决定在江苏武进、山东青州等7个地区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7个试点区域先后培育了一批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基本建立了股份合作制机构的运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试点效果.
2018-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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