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78X.2018.14.012
个税改革应肩负起三大重任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于201 8年6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从财政部部长刘昆所做的解释说明来看,主要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基本费用扣除标准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虽然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没有提交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但是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不再是之前那种费用扣除标准的简单调整,而是结合税制结构调整的制度完善.下一步,应明确个税改革的目标和责任,并在此框架下,进一步探讨各项制度设计.
2018-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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