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78X.2018.12.017
做好“四个准备”确保税务机构改革稳妥落地
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四十六)项规定,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要求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2018-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