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78X.2016.13.016
财政助推集体林权流转的对策
林业兼具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功能,是促进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等协调发展的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和社会公益事业.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在完成明晰产权、分林到户的主体改革基础上,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通过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林业的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提升林业生产力水平.但是,由于林业的公共产品属性、林业资源的稀缺性以及林业培育经营特点等因素影响,林业资源由市场配置存在严重失灵现象.作为弥补“市场失效”的重要手段,公共财政对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作用主要在于厘清旧的生产关系,并为新的制度建设提供资金,从而调整原有的利益关系,推进市场的形成和建设,最终实现森林资源配置的最优状态.
财政助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权流转、林业资源、森林资源配置、适度规模经营、市场失效、经济和社会、林业生产力、林地使用权、基础性产业、环境和资源、最优状态、制度建设、优化配置、因素影响、协调发展、市场配置、生产关系、三大功能
F32;F81
2017-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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