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78X.2015.19.022
从制度上防止“天价采购”
“天价采购”是政府采购制度中受到诟病最多的一个现象.防止“天价采购”必然成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
要求采购需求科学合理
许多“天价采购”都是由于没有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导致的,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一项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条例》从多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第一,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应当厉行节约.《条例》第11条规定:“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廉洁,诚实守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厉行节约,首要的要求是,与工作无关的需求或者超标、过高的需求不应当在采购时提出.目前,很多政府采购的对象都已经有了标准,如汽车,在采购时不能超出标准;有的政府采购对象还没有标准,但不能提出过高的需求.
政府采购制度、科学合理、维护国家利益、实施条例、内部管理制度、节约、标准、政府采购法、技术含量、公共利益、对象、诚实守信、采购政策、采购活动、汽车、廉洁、规范、公正、超标
F81;F27
2017-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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