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78X.2015.14.022
新形势下做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的思考
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职责从2004年开始由协会收归至财政部门以来已历十余年,根据分工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及专员办负责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监督,财政部以《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工作的通知》进行细化和明确.随着资本市场的改革和《证券法》即将到来的重大修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概念逐渐为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取代,同时结合当下专员办职能转型的现实,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监督面临监管制度设计滞后、监督资源缩减、监督主体内部尚未理顺而监督对象变化较大等新问题.
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财政部门、证券法、资格、监管制度设计、注册会计师、资本市场、职能转型、监督资源、监督职责、监督检查、监督工作、监督对象、滞后、行业、协会、通知、体内、概念
F83;F23
2017-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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