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78X.2015.14.021
贯彻落实新预算法 加强财政审计监督
新预算法总结和继承了分税制改革以来预算管理创新与实践的经验,并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财税改革的总体要求,在立法宗旨、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审查、预算责任、预算公开、债务监管等多个方面做出了重大调整.进一步明确控制、约束政府的预算权,监督政府如何“花钱”,“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现国家分配公共资源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此,笔者就如何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进一步加强财政审计监督工作、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建议.
预算法、财政审计、预算管理、管理体制改革、八届三中全会、总体要求、监督政府、预算审查、预算公开、税制改革、立法宗旨、监督工作、国家分配、管理创新、公共资源、财税改革、制度化、预算权、规范化、程序化
F81;F23
2017-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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