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78X.2015.12.022
贯彻“四个全面”做好地方税政工作
“四个全面”是治国理政方略的顶层设计,是读懂中国复兴的重要窗口,也是指引我们把握财税工作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和主攻方向的纲领,给人以极大的勇气和信心.贯彻“四个全面”,成为新时期内蒙古地区税政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全面推进税制改革,强改革话语权.税制改革的主导权在中央,但税制改革的实施权在地方,每一个税种的设立、征纳、减免是否科学合理,地方税政机构最有发言权.因此,地方税政机构要充分发挥这一长处,加强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国家现行税制特别是地方税制在实践中的运行情况,及时提出改革税制的建设性意见,主动为完善国家税制改革方案服务,强化地方税政机构作为税制改革参与者的角色地位.当前,内蒙古税政工作要在完善增值税转型改革、“营改增”改革、煤炭资源税改革等方面做好跟踪反馈,在推进房地产税改革、环境税费改革方面做好调查研究,在推进资源税改革、城建税改革、消费税改革等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为财政增收多做贡献.
地方税、税制改革、消费税改革、税政、调查研究、增值税转型改革、内蒙古、机构、煤炭资源、主攻方向、治国理政、政工、运行情况、现行税制、税费改革、蒙古地区、科学合理、角色地位、建设、国家
F81;D92
2017-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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