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78X.2015.12.011
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扎实推进财政监督工作
“十二五”以来,各级财政部门及其监督检查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严肃财经纪律等一系列决定和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化财政大监督理念,积极探索新路子,主动开拓新领域,创新改进新方式,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财政监督,推进建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迈出了深化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步伐.据初步统计,2011-2014年,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共对72.97万个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查补追缴各项财政收入907亿元,共有4521人受到处理、处罚、处分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推进查处问题的整改落实,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推动出台和完善有关政策制度,真正发挥了保障政令畅通、维护公平正义、促进源头治理、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法治思维、财政监督、监督检查机构、财政部门、持续协调发展、探索新路子、职能作用、政令畅通、政策制度、源头治理、意见建议、统一思想、体制改革、司法机关、经济社会、监督机制、监督工作、公平正义、创新改进、处理
G64;D90
2017-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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