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78X.2015.09.017
抓需求管理重结果导向构建政采监管新机制
近年来,政府采购中频现“天价采购”、“豪华采购”、“黑心采购”等现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究其原因,往往并不在于采购交易本身,而在于前期的采购需求制定以及后期的合同履约验收.这与我国政府采购过多强调采购过程管理,忽视源头管理和结果管理相关.此次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法律监管覆盖政府采购全过程,将采购过程管理,向前延伸到采购需求源头管理,向后拓展到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同时,大幅拓展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范围,为监督管理机制运行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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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F27
2017-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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