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78X.2015.04.006
以法治引领改革 以改革促进法治
2015年是实施新预算法的第一年,安徽各级财政部门将紧紧抓住这一契机,把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作为深化财税改革的导航仪和加速器,注重全面规范、实践创新和制度跟进,全方位进行对标和对接,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建设现代财政制度.
法治、预算法、改革和建设、财政制度、财政部门、财税体制、财税改革、加速器、导航仪、实践、规范、方位、对接、创新、安徽
D92;TQ1
2017-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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