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78X.2014.23.015
建机制 重考核推动浙江债务管理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创新政府性债务管理举措,采取建机制,强措施,抓重点、重考核等举措,控制债务规模,规范债务管理,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益,取得较好成效.审计结果表明:浙江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健全,债务规模适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债务风险总体可控.2012年底全省(不含宁波)政府性债务总债务率66.11%,远低于警戒线,风险总体可控,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浙江省为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省.
债务管理、新台阶
F812.7;S-9;D26
2017-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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