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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7-578X.2014.06.026

国有企业纳入GPA的利弊分析及解决思路

引用
《政府采购协议》(GPA)是WTO下的诸边协议.2007年12月底,我国启动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GPA谈判,并分别于2007年12月、2010年7月、2011年11月,向WTO提交了三次出价清单.每一轮出价清单中均较上一轮有较大的调整和扩充,但均没有包括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否纳入GPA管辖、纳入的利弊如何、何时纳入、以何种方式纳入,是我国加入GPA谈判可能遇到的最棘手的问题之一.

国有企业、利弊分析、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诸边协议、谈判、清单、采购协议、政府、启动、扩充、管辖

F71;TP3

2017-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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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578X

11-3829/F

2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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