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78X.2013.19.026
以成本为视角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设想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管制下的资源产品价格只反映了开采成本中的生产成本,基本没有反映资源稀缺性的耗减成本和生态破坏的环境成本,造成资源的过度开采和浪费.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须在政府监管下,以反映开采成本、耗减成本和环境成本的边际机会成本定价为基础,协调好政府、企业、消费者三方参与主体的利益关系,同时做好风险防范,最终形成公平合理的市场化资源性产品价格.
开采成本、视角、资源性、产品价格、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环境成本、政府监管、生态补偿制度、资源稀缺性、政府管制、稀缺程度、税费改革、市场供求、生态破坏、生态价值、生产成本、利益关系、价格改革、过度开采、风险防范
F27;TP2
2017-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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