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78X.2013.14.008
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必要性、现实进展与建议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曾经进行过两次大的税制改革和调整.在这两次大的税制改革和调整中,主要是对增值税、所得税等主体税种.一些非主体税种,尤其是房地产税制度虽然也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但是总体上改革和完善程度滞后于主体税种.随着土地使用制度和住房制度都进行了市场化的重大变革,房地产税制的缺陷越来越明显,必须与时俱进地推进改革.
主体税种、改革和调整、房地产税制、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完善、住房制度、与时俱进、推进改革、改革开放、增值税、所得税、市场化、大变革、滞后、缺陷、程度
F81;F8
2017-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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