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地方债务风险的政政策建议
2011年3—5月审计署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本级及所属市(地、州、盟、区)、县(市、区、旗)三级地方政府的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占21.8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占15.58%。
地方债务风险、地方政府、政策、偿还责任、计划单列市、2010年、政府性债务、全面审计
F812.5(财政、国家财政)
201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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