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负责人就《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近日,四部门负责人就《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部门负责人、划型标准、答记者问、小企业发展、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国务院
F279.243(企业经济)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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