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78X.2009.16.018
货物和劳务税制亟待改革
@@ 我国现行货物和劳务税制度是1994年税制改革确立的,其中货物税制度基本税种是增值税,劳务税制度主要税种是营业税.由于对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适用不同征税方法,扭曲了生产、流通等领域中提供货物和提供劳务的内在联系,增加了经济运行成本,货物和劳务税制度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亟待改革.改革货物和劳务税制,必须顺应新时期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有利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货物税、提供劳务、税制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制度、经济运行成本、税种、社会主义、科学发展、建设规律、增值税、营业税、现代化、征税、销售、生产、流通、轨道、方法
F22;F27
2017-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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