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78X.2004.05.026
增值税“转型”期间财务上要“四防”
@@ 今年,我国在东北"三省一市"的八个行业中,试行对新购机器设备所含的进项税实行抵扣的新政策,在此基础上,明年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扩大试点,以"循序渐进"地拉开我国增值税"转型"的改革序幕.一些急于享受"消费型"增值税待遇的"非试点"企业,采取种种非法手段,人为"制造"各种抵扣条件,企图抵扣其不应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扰乱了财政、财务、会计、税收等方面的工作秩序,干扰了增值税转型的试点工作.对此,各有关部门必须要严加防范,以及时规范增值税转型期间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确保转型工作健康有序地运行.
增值税转型、试点工作、进项税、转型期间、健康有序、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新政策、新矛盾、消费型、秩序、制造、运行、行业、税收、企业、基础、会计、规范、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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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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