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偷换商家收款二维码非法取财行为的定性分析 ——以邹某案为例
随着新型支付方式的兴起与普及,我国迅速成为电子支付使用最广泛的国家,但随之产生了新型支付手段衍生的金融风险与法律及监管的滞后性的冲突.近年来,随着我国二维码支付的全面普及,在为我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利用商家收款二维码进行财产犯罪也在不断增多,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性,使此类案件的性质难以认定,进而成为学界争议的焦点.二维码犯罪案件的定性,不仅关系到对犯罪人的定罪量刑,也关系到对被害人的事后赔偿.本文试图通过对典型案例——邹某偷换二维码一案的分析认定,偷换商家二维码取财的行为为盗窃罪,而非诈骗罪.
偷换二维码;行为定性;盗窃罪
2021-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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