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法律保障研究
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职能的体现,但与之相关的立法与其重要地位却无法匹配,目前我国还未颁布相关部门法,相关规定也散见于零星的法律当中却多为原则性规范,实践操作意义不大.为此笔者认为应在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颁布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相关法律法规;协调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相关法律法规方面三管齐下,为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构建一个多元适需的保障机制.
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保障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重点课题《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有效衔接机制研究》2017-ZJXH-19004;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点课题《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的法律制度建设研究》GZY201711-ZB
2019-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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