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样板·赣州实践 ——江西省赣州市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系列调查报道(二)
高位推动齐抓共管党的十八大以来, 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用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举措向前推进.目前,赣州市及各县(市、区)都成立了”一把手”挂帅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相应设立了生态文明办、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中心、河长办公室等机构. 赣州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了生态文明督查考核约谈制度, 并建立终身追责的责任链条.
2019-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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