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811.2017.30.090
略谈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性与耐久性
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们往往视技术规范为法,将规范的具体规定和要求等同于法律条文来对待.技术规范或规程,与各种技术条例、技术要求、工法、指南等技术文件一样都是技术标准,本身不具有法律作用,只当工程各方(业主、设计、施工企业)认同作为设计与施工的依据并在契约的基础上,才能作为法律仲裁的依据.将技术问题法制化并强制执行,不利于技术进步和创造性的发挥,反而容易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本文将简要分析,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性与耐久性方面的相关内容.
土建结构工程、安全性、耐久性
TU3;D92
2017-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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