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811.2017.19.228
转变观念、改进方式确保纪律审查取得实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严明党的纪律提到新的高度,"纪律审查"取代了过去的"查办案件". 这一表述的变化,有着深刻的内涵, 也是纪检监察机构的性质和职能以及承担的任务所决定的.实践中,纪检监察人员只有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对具体工作和自身素质提出的新要求,才能自觉转变思路,更好地开展纪律审查工作.
一、做到"三个必须",提高纪律审查工作的理性认识
无论"查办案件"还是"纪律审查",都要对党员干部、党组织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核实、调查和处理,这是"查办案件"、"纪律审查"的核心."抓早抓小"作为具体的工作方法,不是指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构仅专办小案,更不是不办案、以防代惩,而是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大案小案一起抓,这就要求在具体工作中,纪律审查应做到"三个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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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3;F27
2017-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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