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811.2016.19.003
互联网金融整治进行时
4月,央行联合十四部委下发《互联网金融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电话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为配合全国整治行为,地方政府被要求在5月份之前出台地方的整顿方案,8月-10月开始清理,11月前完成清理整顿及督查评估。与此同时,地方政府还要承担维稳责任。“对涉及资金风险的,区别情况进行处置,讲究方法节奏,稳妥处置风险,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据悉,会议中,互联网金融的业务“边界”被再次强调。首先,P2P网络借贷平台应落实信息中介性质,禁止的行为包括:设立资金池、发放贷款、非法集资、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线下营销等。在整治期内,全国各省市将暂停登记注册在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金融相关字样的企业。在此背景下,各地纷纷展开互联网金融整治行动,一些沿海发达城市更是先行一步。
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地方政府、专项、清理整顿、沿海发达城市、会议精神、群体性事件、资金风险、中介性质、虚假宣传、行为、期限错配、经营范围、讲究方法、工作方案、非法集资、发放贷款、电话会议
TD7;F12
2016-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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