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811.2012.33.009
科学发展成果辉煌
政策篇2004年3月2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作出部署:2004年在黑龙江、吉林两省先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江西、山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12个粮食主产省(区)降低农业税税率一个百分点.沿海及其他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进行免征农业税试点.同时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
科学发展、免征农业税、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内蒙古、黑龙江、国务院、政策、沿海、四川、税率、山西、山东、辽宁、江西、江苏、吉林、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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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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