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811.2012.01.004
我国高技术产业化突破的新举措——解读《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和它的前四个版本其实是”指导目录”的一部分,而指导目录是具体实施产业政策的前导和纲要.没有指导目录就谈不到市场准入、项目的审批与核准、供地审批、贷款的行政核准、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强制性清退与淘汰落后产能.没有指导目录,如2004年出台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也就无政可依.《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发布国家高技术项目公告或通知,明确国家支持的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实施时间,以及安排国家补贴资金的方式和标准”.而《促进产业调整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正是因为有了《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等目录的指导,才能让市场准入和项目审批这两个最重要的政策手段有的放矢,才让资金扶植、税收倾斜有了政策的依据,所以事实上指导目录是产业政策落地的第一步.我们回顾一下自2000年以来的政策轨迹,看看这些产业政策具体是如何发挥资源配置功能的.
高技术产业化、解读、优先发展、重点领域、指导目录、产业政策、国家、投资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市场准入、资源配置功能、投资体制改革、税收优惠政策、项目审批、产业技术政策、产业发展规划、高技术项目、资金、专项规划
F40;F27
2012-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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