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811.2010.06.017
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水平分析和建议
@@ 对于当前环保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推进制定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基金”的征收水平的研究,我们认为应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基金的征收应与处理成本相匹配,不应向企业征收超出实际处理成本所需以外的费用;其次,基金的征收不应当影响市场竞争的公平性;第三,基金征收应当考虑市场主体,尤其是国内品牌的承受力.
电器、电子产品、产品处理、基金、征收、水平分析、处理成本、市场主体、市场竞争、回收处理、国内品牌、公平性、发改委、承受力、财政部、综合、企业、匹配、环保、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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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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