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811.2006.10.001
创新成果产业化要有市场保证
@@ 技术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动,最终都必须表现为产品,并为市场所接受.从这个意义上讲,技术创新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在原有技术基础上进行的创新活动,其成果是原有的产品市场上的进一步细分--如质量更好、功能更多、成本更低的市场的开发;另一种则是完全的技术发明创造,它是基于一种新的思想、理论而进行的全新产品的市场开发,具有同类产品功能所无法比拟的优势.现有的政策主要是基于第一类技术创新成果而制定的,而对于第二类创新成果则考虑得相对较少.随着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不断深化,着重促进更多的原创性的技术创新,有必要尽快出台一些新的政策措施,为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提供一个良好的政策、市场环境.
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创新成果、市场开发、创新活动、产品市场、政策措施、市场环境、技术基础、国家战略、产品功能、发明创造、创新主体、原创性、新产品、创新型、种类、质量、思想、理论
G64;S-0
2006-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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