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68X.2013.05.0004
东莞市医疗保险制度引导下城乡社区首诊制的实践探索
2006年2月,在我国召开的全国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明确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双向转诊制度",鼓励社区医院实行"首诊制",从而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缓解日益紧张的"看病难".针对卫生部的相关要求,全国各地纷纷行动起来,积极尝试建立社区首诊制[1].200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再次明确提出要"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社区首诊制成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2].
社区首诊制、医疗保险制度、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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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13-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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