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68X.2007.10.022
深圳市2003-2006年5岁以下儿童死因分析
目的 了解深圳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原因及趋势,提出干预措施.方法 收集2003-2006年深圳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资料,计算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5岁以下儿童主要死因别死亡率.结果 2006年深圳市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4.93‰和6.16‰,较2003年(7.83‰和10.04‰)分别下降了37.04%和38.61%.5岁以下儿童的早产和低出生体重、先天性心脏病、溺水、交通意外死亡率有明显下降趋势.早产及低出生体重是婴儿死亡的首位死因,1~4岁儿童的首位死因为溺水.结论 2003-2006年,深圳市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有明显的下降趋势,我们应做好围产期保健工作,提高产科儿科质量,加强对意外死亡率的管理,以期进一步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儿童、死因、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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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72(妇幼卫生)
2007-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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