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68X.2003.06.043
对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案的剖析
@@ 1基本情况
2001年8月,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局的卫生执法监督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一家中档快餐店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烹调间的3名厨师无健康合格证而上岗工作;2烹调间内放有拖把、胶鞋等杂物;③餐具消毒器被用来蒸米饭,餐具不经消毒就给顾客使用;④冰柜内的生带鱼与生猪肉等混放在一起.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案、健康合格证、消毒器、卫生执法、违法事实、烹调、监督检查、基本情况、餐具、卫生局、生猪肉、快餐店、监督员、济南市、杂物、拖把、上岗、米饭、胶鞋
17
R155(营养卫生、食品卫生)
200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7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