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68X.2001.11.015
乡(镇)卫生院与计生服务所合并的可行性探讨
@@ 乡(镇)卫生院是与农村基层政权组织相适应的社会主义的综合性的卫生事业单位,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的重要环节,是连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村级卫生组织的枢纽,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担负着本乡(镇)的卫生行政管理,并受县卫生局委托承担部分卫生执法监督任务,负责本区域内的医疗预防、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从70年代开始,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都设立了专管计划生育的内部职能机构.计划生育4种手术、避孕药具发放、计生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均由医疗卫生部门承担,运行效果良好.90年代初期,为了加强对计生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建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行政从卫生部门分离,本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无可厚非.但是,后来有些地方的计生部门,受部门利益的驱动,一哄而上,县建计生医院,乡建计生服务所,自成体系,另起炉灶.美其名曰计划生育服务所,实际上也是行使医疗机构的职能,与乡(镇)卫生院抢生意、争饭吃,结果是两个都吃不饱,大家都饿肚皮,互相埋怨,互相摩擦.针对乡(镇)卫生院与计生服务所功能相近,职能交叉,造成人、财、物的严重浪费和影响工作效率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乡(镇)卫生院与计生服务所不宜分设,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两项职能,合署办公,优势互补,共同承担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职责.
卫生院、计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卫生机构、职能机构、卫生行政管理、卫生部门、卫生执法监督、卫生行政部门、卫生事业单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服务、村级卫生组织、卫生保健网、组织领导、政权组织、运行效果、优势互补、医疗预防、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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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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