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68X.1999.06.008
社区干预对天津市脑卒中患者预后状况及卫生服务利用的影响
通过对天津市城区脑卒中社区干预地区和对照地区的175名1995~1996年发病的尚存脑卒中患者的预后状况及卫生服务利用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分析,结果显示:干预地区、对照地区平均发病年龄分别为64.43岁和62.78岁,干预地区比对照地区推迟1.55岁;后遗症发生率分别为54.9%、78.6%,对照地区明显高于干预地区(P<0.01);平均后遗症数目分别为0.71和1.05,差别有显著性(P<0.01) ;分别有34.1%和51.2%的患者平时需专人陪伴;1997年1年内,平均陪伴人日数分别为3 8.2和71.5,差异有显著性(P<0.01);1997年门诊利用次数分别为2.81次和7.58次( P<0.01),差异有显著性;恢复期脑卒中尚存患者1997年复发住院率分别为6.6%、19. 0%,差异有显著性(P<0.05).说明采取干预措施可明显改善脑卒中患者的功能康复,减少后遗症,减少陪伴,降低就医需求.因此应继续加强以高血压防治为重点,以健康教育为主导的综合性社区干预活动的开展并及时把社区干预的成功经验推广到更大范围,推动慢性病社区干预工作的全面展开.
社区干预、脑卒中、预后、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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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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