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081.2022.08.029
从残疾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谈起
对于普通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人民法院只需依据原被告双方的诉求、书面协议及证据等,依法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中裁判即可,或判决解除,或责令履行.但当合同的标的物系公租房这一带有社会公共福利色彩的事物时,特别是其中一方当事人是残疾人时,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就不仅要考虑专门民事法律的适用,还要考虑对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的法律保护;既需要考虑到法律的严肃和严谨性,还需要考量司法为民的宗旨.2021年底,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联共同公布的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中,某公租房公司诉马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便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精神.
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纠纷、残疾人
D923.6;H315.9;C913.69
2022-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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