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081.2019.05.022
明晰双方责任依法维护权益——残疾人苏某某与某县供电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情简介2013年6月1日下午16时许,在云南省某地,苏某某(小学五年级学生)与同村两名未成年小伙伴到菜地附近玩耍,当来到某县供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电公司)所有并管辖的10KV马坡头支线第3根电线杆时,三人发现该电线杆顶端的鸟巢上有小鸟,便打算爬上电线杆捉鸟.当苏某某爬上电线杆,站在该电线杆未拆除的报废横档上准备掏鸟巢时,被10千伏的高压电击伤并跌落地面.随后,苏某某被护送至某某医院治疗.
2019-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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