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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1081.2019.04.018

该用函时不能用请示

引用
[身边事]周六晚10点多钟,一位残疾人专职委员在微信群里问我:“残联能不能用请示?”这一问,群里热闹起来了:“能用,但不能随便用.”“给上级行文就得用.”“只要有求对方时就用.”“礼多人不怪,用请示总比用函好.”等等. 后来,那位专职委员告诉我,其实她要咨询的是:“政府部门为什么不乐意接收残联的请示?”原来,这位专职委员所在的某残联,为邀请同级政府的财政、民政、卫健、教育等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分别送去了“红头文件”请示.见到请示的部门,只有一个愉快地接收,其他都回复:“这个请示使不得,来个函就行了.”“不必行文,打个电话就可以了.”

2019-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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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

1003-1081

11-2481/D

2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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