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普惠+特惠为民生兜底
改善残疾人的民生福祉,首先需要保障其基本的生存发展需求,从总体上看,伴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日益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范围正不断扩大,救助水平不断提升.由于残疾人是社会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经济收入水平远远低于健全人群.在此背景下,政府对残疾人采取“单独立户”、收入财产豁免等办法,优先将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而2015年8月,由中国残联、民政部、财政部等七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更明确指出要加大对残疾人的社会救助力度,意见涉及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多个方面,这为推动我国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迈向新的发展阶段提供了指导.
2018-1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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