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081.2018.08.029
专门协会(之二)
这一节,谈谈专门协会与残联的关系.邓朴方同志曾经指出:“专门协会是残疾人联合会的主体协会,残疾人联合会即是5个专门协会的联合.”首先,从组织结构上看,专门协会是残联的主体协会.无论是残联的全国代表大会还是乡镇、县的代表大会,代表中各类残疾人及亲友都占代表和主席团总数中的绝大多数,各级残联主席团都必须有盲、聋(包括言语残疾)、肢、智、精各类残疾人或亲友担任主席、副主席,县以上残联代表大会召开的同时,亦召开各专门协会的代表大会.因此,可以说残联是建立在各类专门协会代表的各类残疾人及亲友基础上的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残联才能成为全体残疾人的合法代表,且这一代表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2018-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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