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081.2018.04.029
步步为赢扭转乾坤——王某甲代残疾人王某丙申请确认担保行为无效案
关键词:民事行为能力宣告、法医学鉴定、监护人案情简介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系三兄妹关系,父母均已逝世.王某丙系残疾人,因患佝偻病,丧失社会参与功能,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因王某甲常年在外经商,聘请保姆在家中照顾王某丙,王某乙则偶尔来家探望王某丙.2014年10月,王某乙因到期不能偿还120万元的债务而被翁某起诉至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当天,王某乙用轮椅将王某丙带至法庭,要求与翁某达成调解协议,并由王某丙对其12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经法庭主持,原被告双方调解如下:一、王某乙在2015年5月1日前一次性偿还翁某120万元的借款及利息35万,合计155万元;二、王某丙自愿对王某乙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8-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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