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的社区生活如何实现——解读《残疾人权利公约》第十九条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残疾人的社区生活如何实现——解读《残疾人权利公约》第十九条

引用
一、残障者曾被迫生活在“他处” 从残障社会模式观点出发:传统社会工业化转型过程制造出了滞留在社会经济生活边缘的残障“产业大军”.从社会学领域的结构-功能和符号互动学派出发:社会有意无意地对个别人群进行了“污名化”归类;后现代福柯派对长期医疗和住宿机构所具有的“社会控制”功能和专业霸权协助国家管控也多有讨论.从上述视角不难看出,对某些残障人群进行长期照顾,是一个历史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产物.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理论脉络发生的场域,是在西方工业化国家的历史进程中,和我们传统社会的发展脉络不同.

残疾人权利公约、社区生活、十九条

D920.1;D669.69;G760

2016-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4-4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残疾人

1003-1081

11-2481/D

2016,(10)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