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公约》中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解读《残疾人权利公约》第12条
一、背景
《残疾人权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倡导和起草的过程中,参与者们最常说的两句话是:1.这部《公约》并未创造任何新权利.是的,从权利内容看,这部《公约》似乎没有创设任何新权利,但是,在探索抽象权利如何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这部《公约》确实为残障者“平等”进入主流社会,设计了很多特别的、只适用于残障社群的、新的权利实现方式.2.这是一部确定残障者主体地位,体现权利范式转化的法律,即从权利的客体转换为了权利的主体.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残疾人权利公约
D90-052;H195.3;D669.69
2016-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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