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康复需要建立专项保险制度
康复是指综合地、协调地应用医学的、社会的、教育的、职业的措施,以减轻伤残者的身心和社会功能障碍,使其得到整体康复而重返社会.康复不仅能够帮助残疾人减轻残疾程度、补偿和改善身体功能、提高机体运动能力,康复还是保障残疾人获得生存权和发展权与步入小康及融入社会生活的重要前提条件.然而,残疾人的康复过程中不仅存在着治疗时间周期长,还存在有康复费用昂贵的问题.由于残疾人受自身条件和社会生活环境的限制,他们承受漫长康复时间煎熬和高额康复费用负担的能力极低,如果残疾人没有政府和社会的帮助与支持,不可能有能力主动改变现有贫困状况去支付对于他们来说的巨额康复费用,进而陷入到因贫致病残、因残致巨贫的恶性循环中.找出形成这个巨大差距的原因并对症下药,才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根本保障.
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专项、社会生活、生存权和发展权、运动能力、费用负担、自身条件、重返社会、整体康复、应用医学、时间周期、生活环境、身体功能、贫困状况、康复时间、功能障碍、残疾程度、治疗、职业
R19;F32
2016-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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