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权利公约》中的定义——解读《残疾人权利公约》系列之二
残障新概念
名正言顺是中国人做事的传统,所以讨论《残疾人权利公约》时,什么是残疾人或什么是残疾这个问题是首先要明确的,只有明确了这些,我们才能够进一步进行各类讨论.
在起草过程中,就《公约》是否需要一个残障定义,人们讨论了很久.发达国家及坚持社会模式残障观的发展中国家和各类组织都主张不要有明确的定义,因为有定义,就意味着要有区分和甄别的标准,而历史上那些区分和甄别的标准往往是残障个体模式下发展出来的.但是,发展中国家则认为一个定义会有助将本国比较稀缺的资源及时提供给残障者(全部或部分)人群,因为发展中国家面临僧多粥少的局面.
残疾人权利公约
D920.1;D669.69;H026.3
2016-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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