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2005.2015.05.005
“走出去”的风险防范
日前,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出台,包括船舶和海洋工程在内的12个行业成为政府力推“走出去”的重点行业。与此同时,随着亚投行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和关注度日甚,“一带一路”建设进入新阶段。在此种背景下,港口、航运、物流、造船,以及相关配套企业“走出去”加速推进。对此,业界专家提醒,企业“出海”要注意避开“雷区”。
2015-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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