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的底线
各种以抱团取暖、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等为目的组成的联盟,在商业活动中不可胜数,在航运业我们更是耳熟能详.然而,一个联盟的建立至少不能危及所在行业及市场的公平竞争.针对航运联盟,现行欧盟法规(906/2009号)就规定,每个超级联盟在亚欧航线上的份额不得超过30%(包括联盟成员与其他承运人所签订的舱位租赁协议).显然,世界上最大的P3联盟已经越过红线.尽管P3对外宣称组建的目的是降低成本,改善运营状况,并且坚称定价权被坚决地排除在P3联盟的范畴之外.然而,其华丽言辞背后隐藏的却是对市场公平竞争的最大挑战.首先,船东能否获益?据了解,P3联盟的诞生实际上是除P3成员以外所有船东都不乐见的局面.上海海事大学徐剑华教授表示:所谓的“船东”其实有两类:一类是集装箱班轮公司,这类船东既拥有船舶,又拥有整个营运系统、基础设施,如旗下的码头营运公司、货运站等,还拥有自主集装箱;另一类则是独立船东,又称为不定期船船东,他们依靠出租船舶而生存.
市场公平竞争、联盟成员、集装箱班轮、运营状况、优势互补、营运系统、商业活动、强强联合、欧盟法规、降低成本、基础设施、航运联盟、海事大学、船舶、不定期船、货运站、航运业、定价权、承运人、组成
F32;TP3
2014-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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