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M及ISPS规则认证转移——转发圣文森特海事主管机关海事通函No.ISM002&ISPS006,Rev.1
圣文森特海事主管机关于2012年5月7日向船东、船舶经营人和管理人、认可组织下发ISM第002号和ISPS第006号.Rev.1海事通函,就ISM、ISPS认证转移时,连续概要记录中的变更条款予以了明确。中国船级社审核员在进行相关认证转移时应予以关注,并严格遵照通函的要求执行。以下为ISM第002号和ISPS第006号通函的中文译文,供参考:当出现ISM和ISPS规则认证的转移时,应对连续概要记录中第N。12、13和14条做出变更。为了减少需要签发的连续概要记录的数量以及避免PSCO出现问题,圣文森特主管机关要求转入船级社(经授权的RO和RSO)对圣文森特主管机关签发的现有SMC和ISSC进行签署。应在这类附加或中间审核之后的一个月内将审核报告和签署证书的副本递交至圣文森特主管机关。这样可以确保主管机关相应地签发经修订后的新的连续概要记录。
ISPS规则、主管机关、ISM、Rev、海事、认证、中国船级社、No
U698.1(水路运输技术管理)
2013-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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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0011-I0011